
|
※ |
匡智會本著「匡扶智障」的精神,竭誠為智障人士及他們的家庭提供優質教育、適切的培訓及其他賦權的機會,使其得以發展。本會將持續優化服務,力臻完善。 |
※
|
匡智會重視捐款者及納稅人的合理權益,致力提供具效益、效率及有成效的服務,確保有關資源運用得宜。 |

※ |
智障人士應與其他社會人士一樣享有同等的權利、自由及責任;
|
※ |
智障人士應獲得各種機會,在德、智、體、群、情感及心靈等領域上盡展所能;
|
※ |
鼓勵和協助智障人士全面融入家庭及社區生活;
|
※ |
任何歧視智障人士的行為和態度都是不能接納的。 |

※ |
聆聽智障人士及其家人的心聲,了解他們的需要。 |
※ |
透過培訓、教育及聘用,協助智障人士發展潛能,從而協助他們盡量獨立地生活。 |
※ |
維護智障人士權益,在本土及地區層面上為他們表達訴求。
|
※ |
促進社會人士對智障人士的了解和接納。 |

本校秉承匡智會「匡扶智障」的精神,為智障學童提供全面教育,幫助他們充分發展潛能,融入社會。本校同時亦致力加強大眾對智障人士的了解和接納,並推動社會關注智障人士的權益及需要。 |

德: |
公民及品德教育滲透各學習範疇及每天的生活流程,培養學生正確的處事態度和積極的人生觀。
|
智: |
透過全方位的學習活動,促進學生的認知發展,培養學生的獨立生活能力、自我管理及解決困難等共通能力。 |
體: |
透過不同的專業的輔導和支援,讓學生認識個人生理及心理的需要,學習保持健康的體魄,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,從而促進身心的發展,作為進一步學習的基礎。 |
群: |
透過社交群處及互動的學習過程,發展學生良好的溝通技巧,從而與人建立積極的關係及適應環境的能力,培養適當的行為紀律,以融入社會。 |
美: |
透過多元化的藝術學習及欣賞活動,培養學生對周圍環境的興趣,進一步發展對事物的觀察及欣賞能力;在參與藝術活動或創作的過程中,讓學生抒發情感,發揮創意及想像力,從而提升生活質素。 |
|
| |